參團須知
繳費、取消及退款:
A. 報名時,每位旅客必須交付團費的50%或$50 (取其較高款額者)作為訂金,餘款必須於團隊出發前14天繳清。未能繳清團費者,本公司有權取消其訂位,而所繳付之訂金恕不退還。在旅行途中,旅客如因任何問題而不能完成旅程、或隨團活動住宿者,所繳交之費用恕不退還。
B. 旅客繳交訂金或旅費後,如因個人原因需要改期或取消行程者,(規定不能退改者除外,如:機票,船票,游轮,自由行套餐等)可於團隊出發前8天憑單據到多倫多總公司(4168 Finch Av. E. Unit PH18. Scarborough,M1S 5H6)辦理退改手續:
團隊出發前45天或以上:所繳交費用將獲全數退回。
團隊出發前31至44天:每位扣除手續費$50或團費25%(取其較高款額者)後,所繳交費用之餘額將獲退回。
團隊出發前15至30天:每位扣除手續費$100或團費50%(取其較高款額者)後,所繳交費用之餘額將獲退回。
團隊出發前8至14天:每位扣除手續費$200或團費75%(取其較高款額者)後,所繳交費用之餘額將獲退回。
團隊出發前7天內:所繳交費用恕不退還。 (參加巴士團者,可以更改參加者姓名。)
C. 特價推廣團
報名時必須繳付全部旅費。一經報名後,無論任何原因,行程不作退改安排,所繳付費用恕不退還。
D. 特價包團
包團時需即繳交訂金及於指定日期前繳交餘款,否則將作自動放棄論。確定行程後,無論任何原因,所繳交費用恕不退還。
費用包括:
1. 豪華遊覽車或行程表內指定之其他交通工具。
2. 根據行程表內指定之酒店(或同等級之酒店)。
3. 由經驗豐富的華人領隊隨團服務,並帶領作遊覽觀光。
費用不包括:
1. 行程中除特別指定外的膳食。
2. 司機、導遊及各項小費。
3. 行程中除指定外的各類入場參觀門票、船票及過橋費用。
4. 各種醫療保險、個人平安保險及行李保險。
5. 一切純屬個人性質之費用,例如電話費、洗衣費、收費電視等。
6. 因天氣、交通延誤、罷工、交通工具故障、私人問題及本公司不能控制的情況下所引致的額外費用。
7. 離團後的一切費用。
注意事項:
1. 客人必須自行負責一切旅遊時所需的證件。如需要美國簽證者,請於出發前自行前往申請,本公司恕不代辦。
2. 旅客必須遵守各國法紀,嚴禁攜帶私貨營利及違禁物品。各國有不同之入境條例,旅客如因任何原因而被拒入境、拘留,
概與本公司無涉;所繳交費用恕不退還。而由此引起之額外費用,皆由其本人負責。
3. 酒店所提供的雙人房可有一雙人床,或兩單人床、或兩雙人床。而三人或四人共用一房時將不另作加床安排。
4. 團友若逾時到達集合地點而不能隨團出發,將作自動放棄論,所交費用概不獲退還。
5. 本章程內所列之費用乃根據當時之酒店、旅遊車、外幣兌換率等而訂;遇特殊情況,如燃油或旅遊車的大幅漲價、或
在本公司無法預計的情況下,本公司保留在出發前調整費用之權利。
6. 團友如在旅途中因私人理由而需離團,本公司樂意代為安排。惟本公司將不負責一切由於交通上的延誤而導致未能趕上
預先安排的行程或住宿而做成經濟上的損失。
7. 所有酒店根據行程安排。但本公司有權視當時情況作出更改,給予同等級之酒店,旅客不得籍詞反對。
8. 鑒於可能的變化或參加人數不足,本公司有權在啟程前或後取消任何一項旅遊項目。在此情況下,旅客所繳交的有關費
用將悉數退回;但本公司將不負責其他賠償之責任。
保險:
本公司所舉辦之旅行團均屬代表性質,如遇意外而引致傷亡或其他損失時,當根據各有關航空公司、酒店、旅遊巴士等營運機構所訂下之條例作為解決根據,概與本公司無涉。旅客如有需要,請考慮購買所需保險。
責任問題:
1. 為因應各地的政治情況、交通時間及其他本公司不可抗拒的可能變動,本公司保留行程的更動權。如在旅途中而必須將
行程及住宿更改或取消時,旅客不得藉詞反對。而所引起之損失將由旅客自負。
2. 旅客如在旅途中有妨害整個團體的正常活動及利益時,本公司領隊得視乎情況,有權取消其繼續行程。而其所繳交之費
用恕不獲退還,而其離團後的一切行動亦與本公司無涉。
3. 旅客在途中因個人原因而不隨團觀光或住宿,將視為自動放棄論,所繳交費用恕不退還。
4. 有關旅行中之安全問題,各航空公司及其他運輸公司自有其特別條例,直接對旅客及行李負責。如遇有交通延誤、機件
故障、行李損壞及遺失等意外,當根據該交通公司所訂條例作為解決根據,與本公司無涉。
5. 每團出發人數以20人以上為標準,如遇參加人數不足,本公司有權作適當安排或取消,旅客所繳交的有關費用將悉數
退回。但本公司將不負責其他賠償之責任。在此情況下旅客不得借故提出異議。
6. 如遇航機取消或延誤而耽誤行程,本公司概不負任何責任。
7. 顧客訂購機票,價格均依照航空公司當日之定價為標準,日後價格如有變更,本公司不會另行通告,旅客不得借故提出
異議。
8. 旅客一經交付訂金,意即接受及同意本章程。